“人视水见形,视民知治不”出自《史记·殷本纪第三》,意思是,人从水中可以看到自己的形象,从百姓精神面貌中可以知道国家的治理状况。简而言之,就是“以民为镜”。这一论断用朴素的比喻深刻阐明了“治道”与“民心”的本质关联。治理是否清明、政令是否得当,无需外求他证,百姓的衣食冷暖、言行向背便是最直观的答案。
自先民探索治道以来,“视民知治不”便贯穿历代王朝更迭,成为深刻的历史镜鉴。从政权兴亡角度来看,百姓安则政权固,百姓怨则政权危。西周初年,周公鉴于商亡教训,提出“敬天保民”思想,主张“知小民之依”。成王、康王践行这一理念,实行轻徭薄赋,使百姓“耕者九一,仕者世禄”,周政权由此得以巩固,享国八百年。反之,秦一统六国后,不仅横征暴敛,还强征苦役,使百姓“力罢不能胜其役,财尽不能胜其求”。最终,陈胜吴广揭竿而起,动摇了强秦根基。从社会稳定角度分析,百姓和则社会宁,百姓乱则社会溃。西汉文景时期,推行“与民休息”政策,不仅简化了法律条文,还减轻了田租负担,使百姓得以自给自足,整个社会呈现出和谐景象。而东汉末年,灵帝“私令左右卖公卿”,官吏贪婪残暴,致使千里沃野化作赤地,流民易子而食,最终引发黄巾起义,社会秩序彻底崩塌。这恰恰印证了“国治则民安,事乱则邦危”的治理规律。从文化发展角度来看,百姓富则文化兴,百姓贫则文化衰。贞观年间,唐太宗摒弃奢侈,减轻徭役和赋税,选拔任用清廉的官吏,让百姓衣食充足、安居乐业,由此催生了诗歌、艺术、史学的空前繁荣,形成了“盛唐气象”。反观明末,朝廷额外加征辽饷、剿饷、练饷三种赋税,百姓不堪其负,民生凋敝。文人或沦为流民,或遁入空门,致使晚明文化陷入“万马齐喑”的困境。这表明,百姓的安乐富足,直接关系到文化创造的活力与文明传承的延续。
“视民知治不”的论断之所以具有穿越时空的生命力,源于其对治理本质的深刻洞察,即百姓在国家治理中的三重核心地位。
民者,治之根基也。治道优劣的关键在于是否视百姓为国家存续的根本。老子以“圣人无常心,以百姓心为心”点明了统治者当以民意为本。战国时期李悝在魏国推行变法时,不仅通过土地肥力的测算制定差异化田赋,更编订《法经》保护农民财产,充分激发了百姓的生产主动性,使得魏国农田开垦面积三年间增长近半,粮食储备激增,一跃成为霸主。这正印证了“政之所兴在顺民心,政之所废在逆民心”的治国之道。
民者,治之归趣也。一切施政方略最终要以民生福祉为归依。《尚书·五子之歌》中“民惟邦本,本固邦宁”的古训早已指明,唯有百姓利益得到切实维护,国家方能长治久安。北宋仁宗时期,面对土地兼并加剧的隐患,朝廷不仅连续十年减免全国农业税,更在各路普设“常平仓”与“义仓”,形成“丰年籴、歉年粜”的联动机制,丰收时以高于市价收购粮食避免谷贱伤农,灾年则以低于市价发售缓解饥荒。同时严令地方官“不得擅增苛捐”,从制度层面阻断侵害民生的渠道。这些举措使当时“四方无事,百姓康乐”,东京汴梁更是呈现繁荣景象。
民者,治效之权衡也。治道虚实的检验最终体现于百姓的生计状态。东汉光武帝刘秀平定天下后,面对“白骨露于野,千里无鸡鸣”的战后疮痍,颁布六道诏令释放奴婢,恢复其自由民身份与生产权;将田租从“什一税”降至“三十税一”;组织民力修复芍陂、鸿隙陂等水利工程,灌溉农田数百万亩。短短十余年间,百姓“安其居,乐其业”,中原大地重现“麦陇连云,桑麻蔽野”的景象。由此可见,百姓的生计状态就是治理成效最忠实的“记录仪”,治道务实则民生兴旺,治道虚浮则民生困顿。
作为中国传统政治文明的核心理念之一,“视民知治不”能够从治理理念落地为实际成效,依靠的是一套涵盖思想文化、制度安排、行动举措与反馈机制的完整体系,其内核正在于确立“以民为镜”的治理逻辑。
首先,确立“重民”的价值导向。西周青铜器铭文中“民之所欲,天必从之”的政治宣誓,体现了早期政治文化中的重民意识。到春秋战国时期,《管子·牧民》系统阐述的“政之所兴,在顺民心”的治理原则,将重民思想发展为系统的治国理论。汉代贾谊在《新书·大政》中进一步发挥了这一思想:“夫民者,万世之本也”。唐代魏征在《谏太宗十思疏》中直言“怨不在大,可畏惟人;载舟覆舟,所宜深慎”,进一步体现了“为君之道,必须先存百姓”。这种价值导向的树立,为“视民知治不”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。
其次,建立“察民”的机制保障。中国古代通过多种制度设计体察民情:一是“采诗”制度,如周代设“行人”之官,“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,献之大师,比其音律,以闻于献之天子”,使君主通过诗歌了解民间疾苦;二是“巡狩”制度,《明会典》明确规定,“代天子巡狩”的职权包含了“察官吏贤否、民生利病”的具体要求,通过建立中央直达基层的信息通道来确保民情的真实反馈;三是“信访”制度,汉代设“公车司马令”,负责接收吏民上书,唐代置“匦使院”,允许百姓投书言事。《唐六典》规定,观察使必须“巡属县,观风俗,问百姓”,并将调查结果“岁终具状以闻”。这些制度安排为“视民知治不”提供了有效的民情上达途径。
再次,推行“利民”的施政策略。古代贤吏深谙“治政之要,在于安民”,始终将百姓实际需求作为施政出发点。宋代苏轼任徐州知州时,恰逢黄河在曹村决口,洪水直逼徐州城。他既未退缩也未坐等朝廷指令,而是亲赴军营,动员禁军与百姓一起筑堤抢险,在城墙上搭建棚屋昼夜值守,历时七十余日终将洪水挡在城外。灾后又迅速组织百姓修复被冲毁的农田,主持疏浚百步洪、吕梁洪等河道以利灌溉,甚至亲自指导工匠改良农具。百姓感念其功,亲切地将苏轼称为“苏徐州”。明代海瑞任淳安知县时,更是将“利民”刻入心中。遇权贵过境勒索,他以“县小财薄,不足以供”硬拒,却为贫寒学子“置学田二十亩,供其膏火”;断案时“民告官者必细查,贫者冤屈必昭雪”,让百姓切实感受到“政清则民安”。
最后,形成“便民”的纠错机制。宋代的谏官制度便是典型,谏官言事可不避权贵,弹劾贪官污吏。如宋仁宗时,谏官欧阳修弹劾转运使王逵“苛敛百姓,民不堪命”,虽王逵有宰相庇护,欧阳修仍“连上七疏”,最终迫使朝廷将其罢黜。此外,地方层面的述职制度也十分严格。以唐代为例,每年秋冬之际,各县令需亲赴州府向郡守述职,郡守再汇总至朝廷,隐瞒不报者“以欺罔论罪”。唐宪宗元和年间,海州县令王某在述职时,为粉饰政绩,隐瞒了当地盐场官吏“额外加征盐课,致百余户煮盐民逃亡”的实情,郡守李元素核对“逃户名册”与述职文书时,发现“在册逃户二十,实际逃户百三”,当即拍案怒斥,随后上奏朝廷弹劾。最终,王某因“欺罔君上,蔽塞民情”被判处“流放岭南”。这种“便民纠错”机制,让“视民知治不”不再是静态的理念,而成为贯穿治理全过程的动态实践。
“人视水见形,视民知治不”这句古训所蕴含的深邃智慧,道出了一个治理真谛:当治理者以百姓为镜,便能照见自身施政的得失;当治理举措以百姓福祉为归依,国家便会走向兴盛;反之,若背离百姓意愿,无视百姓疾苦,再强大的政权也会失去根基。这一思想的价值,不仅在于提供了评判治理的标准,更在于确立了“以民为本”的治理伦理。唯有始终将百姓的冷暖放在心上,以百姓的满意度为标尺,才能实现“治道昌明”的理想境界。